2020年7月16日星期四

我给你三千块钱,求你搬走吧。




2016-04-04



相熟的一位律师朋友,专门做地产交易,上个月的21日早晨,让助理打电话给我,转介一位她先前的客人,说是出现了租客的矛盾。让我看看该怎么办。我找这位助理小姐要了这位房东朋友的电话,尽快打了过去。因为临近月底,经验告诉我,月初月末是解决问题,或者开始解决问题的好时机。

 

我接通了这位房东的电话,电话的另一端传来一个很不确定的声音,怯怯的,充满了惶恐。我照惯例问了姓名,不告诉我。我再问发生什么问题了,也是支支吾吾。那我就单刀直入吧,我问,我能帮您什么吗?房东回答,我。。。我就是想请你做个见证,我想给我那租客三千块钱,他要答应我31日一定搬出。这番话让我明白了八九分。

 

法律人的执业原则,除去在纠纷处理中,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与指示,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为了当事人的利益而做出最顽强的争取之外,更有必要的是在纠纷发生的初期,为当事人做出抽丝剥茧式的分析,寻求一切可能的方法,遏制事态发展,维护当事人的利益,减少损失的发生。

 

话说这房东老兄为什么要给租客三千块钱,为什么要让租客答应31日一定搬出呢?玉不琢不成器,话不说不成立啊。我请房东老兄来我办公室说个端详。我把他安排在了当天的最后一个约见时间,下午五点半。

 

房东准时到了我的办公室,随同前来的还有一个佝偻着背,不停地咳嗽,面黄肌瘦,头发蓬乱的妇人。房东说是他的太太,女人和我点了一下头,算是打了招呼,夫妻两人都是怯怯的,我请他们到会议室坐下,送上两杯温水,听到妇人的喉咙里发出“吼吼”声音,知道她一定是刚刚费了气力,于是让他们先坐定,歇一歇,我过几分钟再回来。我转身出去的时候,听到房东先生对太太说,慢慢来,不急,不急。

 

大约一盏茶的工夫,我回到了会议室,用比较慢的语速,比较和缓的口吻,和他们重新问了好,于是坐下了解案情。

 

原来,这是月租租客。12月底,房东夫妻返乡探亲,于是租客就以找不到人为由,1月的房租没交出来。到了2月中旬,房东返回多伦多,找租客讨要1月和2月的租金时,租客恶语相向,挥拳瞪眼,对着比他小了一号的房东太太口出不逊,甩出1月份的租金后,说暖气不够,洗澡水不热,冰箱不冷,厨房抽风机不够力,等等等等。于是决定从2月开始,租金不给了,算是对你们的惩罚。而且还要继续住下去,也不打算交租。号称懂法,政府保护,你敢不走我的,你要是去告我,我就去税务局揭发你们偷税漏税,去消防局告你不符合防火规定,去政府执照办公室告你非法分租,你啊,等着去法院过堂吧,分分钟啊,罚的你倾家荡产!

 

本来就孱弱不堪的太太,连惊带吓,一病不起。接下来就咳嗽不止,夜不能寐。房东先生也是个老实人,顿时没了主意,儿子倒是有一个,但是在外地工作,也是帮不了忙。这才找到了当年买卖房产时认识的律师,这是他们认识的唯一一个律师。

 

先生希望息事宁人,免了租,再给几百块钱,请走这位租客。于是自己就去找租客商讨,说你欠了2月和3月的租,我不要了,你月底搬走吧。我给你出搬家费。租客说,那不行,给我造成了太多太多的麻烦,搬家好烦的,我不钟意搬家,除非你免了我的租,给我搬家费,再给我三千块钱,我才搬。

 

房东说好好好,为了我老婆能多活几年,我给,我给。租客说,你俩人说话不算话,我来的时候就说给我换一套不锈钢的电器,到今天也没换,我不信你们这俩说谎的人,你们得写字据给我,去律师楼公证,我才会搬,否则,政府保护我,我要告。。。。租客又把他的计划复述了一遍,这才引出了房东想让我做见证的由来。

 

我听了一遍,重点先了解房东是否有在维修方面有什么问题,房东回答毫无问题,地下室是新装修的,什么都是崭新的。就是防火啦,分租啦,没把握。我安慰了房东几句,就进入了正题,我认为现在租客欠租,威胁,骚扰,还有暴力倾向,这些已经足以造成解约和驱逐了。如果加上您有意减免甚至赔付,租客看来也不是铁板一块,那么是否能够寻求一个“非告诉”的解决方式呢?于是我把各种可能和房东分析了番,但是在过程中,我发现房东两人基本没听进去,就是希望尽快请走租客。这样的情形很多见,当事人都希望我一揽子都包办了。既然如此,我就拿出我的委托协议和授权书,解释后,建立了委托和被授权关系,收了费,送走了房东夫妇。在晚上拨通了租客的电话。

 

自报家门后,我的第一个问题是您欠租吗?对方支支吾吾,我说我替你回答,欠。对方开始解释东西南北,我适时拦下话头,问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,在什么条件下,您愿意在31日前,也就是10天内搬出您现在的租住地?他好像连想都没想就说,房东答应给我三千块钱,还免我的欠租,还给我出搬家费,要是这样,我31日就搬。我问他,10天,挺紧张的,您就是拿到了这些钱,10天内找不到住处,搬不了怎么办?他说,放心,只要给我这些,我肯定搬,地方我都找好了,我也不愿意再住下去,很木有意思,我就找到了附近的地方,房东太太好的很,是上海人,我还交了押金,不信我给你看,我肯定搬。我说我加你微信,您让我看看押金收据。一切都很平和,就像和老朋友聊天。加了微信,看到了押金收据,首月加尾月,一个金额是一千五百元的收据。起租41日,租期一年。地点的确是在附近。房东签名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名字。

 

于是我问他,如果房东不再继续承诺那些慷慨的条件,而开始给你欠租通知,然后把你带到听证官面前,由我代理,同时陈述你在家里做生意(不便说出什么生意),您也有违法迹象,您看如何?他好像没防备这些。开始支支吾吾起来。我说不用担心,您的房东非常慷慨,而且也很忙,没时间和您周旋,于是就委托我做他们的代理人。我们谈谈条件,当然,房东不会再给您三千块钱。

 

我开出的条件是入住时交的押金用于三月份,免除2月的欠租,没有搬家费。也就是谁也不再给谁一毛钱。否则我马上采取行动,您没什么胜算,只不过赖上几天,再说您不也已经租了新地方,押金也交了,退那个租,上海房东不好善罢甘休吧?您也会受损吧。再说,房东给您免租也是慷慨行为,即使解约要有理由,但是您的暴力倾向,使得房东夫妻感到威胁,警力充沛的42分区也不好对付,如果再提起您在民宅里做生意,税务纠缠,骚扰房东,等等等等,也不是简单的事情哟。您要不要咨询一下您自己律师的意见?

 

租客沉默了一会儿,嘟嘟囔囔地说,这俩人就是说话不算话,说好给我三千块钱,怎么。。。。那怎么搞?我说你先咨询你的律师吧,然后我们签个协议,我先个您看一下草稿,于是我从微信上把N11传了去。之后写了免去2月份的租金的确认。他又打电话来,不用找律师了,但是我要到41日才能搬,因为搬家的车安排不过来。我说那愚人节当天的房租也免了,我有这个授权。他问钥匙怎么交接?房东从21日就不理他了。我说你搬完家,锁上大门,马上把钥匙放在信箱里就行了。房东马上就会换锁,不用担心钥匙。不一会儿,我的微信上就有了他签的N11,我代房东签了传回。至此就没听到什么。

 

欠租的租客往往心虚,加上我能找到租客的软肋,看到租客面临的窘境,利用这些就能使房东化被动为主动。房东如果感觉搞不定出租业务,应该考虑其他的发财路子。

 

42日早上,我给房东发了短信,说租客已经搬走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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